关于海事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明确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制定前,不少学者认为,“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触犯多个法律规范时,有关处罚主体只能依据其中一个法律规范,选择一个处罚种类对违法相对人施以一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