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航次租船承租人不可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在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浙江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浙江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之中,上海海事法院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立法精神,光船租赁、定期租船和航次租船或以其他合法方式进行租赁的承租人均属于“船舶承租人”范畴。航次承租人,且承担整船运输的承运人义务,可以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最高法院拟分批出台船员纠纷司法解释
受航运市场低迷的影响,近年来,船员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增长。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广泛搜集意见、深入地方法院调研的基础上,正积极开展船员纠纷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船员纠纷持续增长 最高法院拟分批出台其司法解释
受航运市场低迷的影响,近年来,船员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增长。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广泛搜集意见、深入地方法院调研的基础上,正积极开展船员纠纷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专门的船员法正在起草 保障船员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船员纠纷司法解释,将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分批次制定出台相关条文。在我国尚无一部专门的船员法的情况下,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弥补规则缺位、统一裁判尺度、有效化解纠纷、保障船员权益等,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法制日报》记者从今日在京召开的中国海商法协会2016年年会上独家获悉的。
最高法院正起草船员纠纷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船员纠纷司法解释,将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分批次制定出台相关条文。在我国尚无一部专门的船员法的情况下,相关司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