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新入选出口退税口岸
受上海自贸区利好政策辐射影响,江苏新增3个出口退税口岸。其中,新增江苏连云港港、太仓港、龙潭港3个港口。
江苏三港实施“启运港退税” 长江航运迎来新竞争力
“启运港退税”指的是出口企业在启运港口报关装运后,只需确认离开启运港口发往国内中转港至境外的,即被视同出口并办理退税。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一体化通关,给长江航运带来新的竞争力。
南京龙潭港昨日启动启运港退税试点
自9月1日起,从龙潭港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运输经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启运港退税:推进长江经济一体化
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我国对外出口出现大幅增长。据商务部数据显示,7月份我国出口增长14.5%,这和国家最近一段时间国家出台的出口扶持政策密不可分。
连云港入选启运港退税试点港口 将利于扩大中转
8月14日,国家财政部官网发布了《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 》,连云港(601008.SH)港包含在内。港口行业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作为启运港退税试点港口,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中转。
启运港退税政策扩围:覆盖长江流域6港口
1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三部门发出通知称,决定在今年9月1日起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启运地口岸个数将增至8个。适用政策的港口从最先试点的青岛、武汉2个口岸扩大至8个,新增的6个分别为南京市龙潭港、苏州市太仓港、连云港市连云港港、芜湖市朱家桥港、九江市城西港、岳阳市城陵矶港。几乎包含了长江黄金水道中上游的主流港口。
三部委发文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 9月1日起实行
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前期试点情况,决定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