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舶污染物接收,这些红线不能碰!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近年来海事管理机构不断加大对船舶污染物接收的监管力度。近期,南京海事局查处了多起船舶在港从事污染物接收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和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情况的违法行为。
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对船舶污染物排放实行在线监控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近些年,长江水域航运船舶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严重威胁到长江生态环境。若不加以科学和系统的管控,长江水域的环境承载力将面临严重的挑战。
设立国际公约认可排放控制区,是控制船舶污染排放的必由之路吗?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4条授权交通运输部,在沿海海域划定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对进入排放控制区的船舶实施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2015年底交通运输部发布实施《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划定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3个船舶排放控制区。。。
江阴启用港口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平台
近日,江阴在省内首创的港口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电子平台启用。江阴市港口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平台由港口、海事、环保、水利、交通等多部门联合监管,可实现对船舶污染物处理全流程的实时无缝监管。
船舶污染物排放逐年增多!港口城市如何应对?
在港口城市,船舶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已成为主要空气污染物。“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的数据显示,2012年船舶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占当地排放总量的12.4%、11.6%,2015年的数据分别上升到 25.7%、29.4%。香港环境保护署的数据则显示,2016年船舶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和 PM2.5的排放占比,在当地分别高达49%、37%、38%和44%。
2020年湖北所有港口将建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装置
6月22日,记者从湖北省港航管理局获悉,湖北省政府近日印发《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绿色航运发展。
广东环保厅长:下一步主攻珠三角地区港口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
经济率先发展,人口基数过亿,资源约束趋紧。在经济、人口、资源的多重压力下,广东不仅实现经济连续29年领跑全国,而且空气质量率先在国家三大重点区域中“突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