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下调部分亚太国家进口关税: 大豆关税降至零
6月2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称,自今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包括农产品、海产品、能源、原材料等众多产品分别获得不同程度的关税税率下调。